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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早,趕著出門前,眼睛一瞥,看到桌上有一張小紙條,下面壓著一個紅包

是我婆婆寫給我的!

好幾天前,她就提醒我:「今年是潤四月,嫁出去的女兒要和爸爸媽媽去吃豬腳麵線喔!」

不過這幾天,婆婆看我可能都沒有動作,所以又提醒了我一次

而且連紅包都幫我包好了!!(沒有時間吃豬腳麵線的話,也可以包紅包代替)

 

結了婚之後,才慢慢收集到這麼多傳統、習俗

例如這個:「出嫁的女兒,以豬腳麵線,幫父母在閏年閏月補運添壽

 

Q:為什麼呢?

A:出嫁的女兒,給父母添壽的習俗。是以豬腳麵線,幫父母在閏年閏月補運添壽。

因為固有的民俗認為一年十二個月為雙數好。十三個月單數不好。今年有潤4月。


Q:添壽要包涵什麼?

A:補運2豬腳要熟的。不能讓父母親煮。麵線六小札添壽。也可以用紅包代替


Q:添壽的時間?

A:閏月之前。農曆的正月,挑雙日的日子。


Q:添壽的對象?

A:出嫁女兒的父母

我的話,要幫我親生爸媽添壽;我媽,幫我外婆外公添壽;阿公阿嬤,則是給我姑姑負責~

 

我在搜尋這個習俗的時候,

看到有人留言說:「又有藉口拿紅包給娘家父母了..」

或是這樣的說法:「台灣傳統的觀念認為,嫁出去的女兒便是別人家的媳婦,孝順公婆是應該的,

如果還會回娘家孝順父母,那是『多出來的』,而閏月也是多出來的月分,於是才會有每逢閏月之年,

嫁出去的女兒要在閏月來臨之前,回娘家為父母添壽的習俗。」

 

真的很不喜歡「嫁來我們家,就是我家的人了」這樣的說法,

為什麼我的爸媽辛辛苦苦把我扶養長大,

只是簽了個名,結婚後

我連回家看他們、包個紅包孝順他們,

都需要搞個名堂,都還要經過同意?

真是太弔詭了~

 

有「嫁來我們家,就是我家的人了」這樣想法的人

應該想一下,你在這個媳婦身上付出了多少?

有多過她自己的爸爸媽媽嗎?

 

兩個人結婚應該是兩個家庭的結合

應該是我孝順你爸媽,你孝順我爸媽

而不是我附屬到你家,變成你家的人了!

這是什麼可怕的父權主義~

 

哈!突然變得很憤慨!

反正孝順父母,不管什麼時候都可以拉!

及時行孝就對了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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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吳雅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